
1998年,美國制衣暨制鞋公會的前身,美國制衣公會開始進行說明美國制衣工業會以負責任的態度從事商業行為,保證所生產的成衣是在合法的,合乎人道及道德規范的條件下制造。這項說明的工作延伸到制衣業以外,很多成衣業以外的制造業也感到興趣,包括零售商、人權提倡社團、公益組織、產品市場開發代理商、以及授權生產制造社團組織等。
1998年,美國制衣暨制鞋公會的前身,美國制衣公會開始進行說明美國制衣工業會以負責任的態度從事商業行為,保證所生產的成衣是在合法的,合乎人道及道德規范的條件下制造。這項說明的工作延伸到制衣業以外,很多成衣業以外的制造業也感到興趣,包括零售商、人權提倡社團、公益組織、產品市場開發代理商、以及授權生產制造社團組織等。而這項說明作業獲得的第一個成效就是開發出「負責任的全球成衣制造」(THE WORLDWIDE RESPONSIBLE APPAREL PRODUCTION PRINCIPLES)的基本標準,來處理勞工相關措施、工廠情況、環保和海關規定的遵守條例。1998年12月,美國制衣公會理事會獲得公開簽署通過「負責任的全球成衣制造」(THE WORLDWIDE PRINCIPLES).
2000年8月,美國服裝聯合會AAMA、鞋業聯合會及時尚用品聯合會合并組成AAFA - 美國服裝鞋業協會時尚聯合會。AAFA的宗旨是消除全球范圍內不同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存在的不一致和不必要的多重檢查。
2002年,全球服裝行業開始要求服裝加工企業提供證明,并承諾其生產經營符合所在國勞工法、人權和社會基本道德要求。這一要求很快得到了其他組織的普遍認可和響應,并將其延伸到其他相關行業,如零售業、人權機構、非政府公益組織、及其他社會團體。
這一要求的實施直接導致WRAP 標準的產生(全球服裝鞋業生產社會責任原則-12項)。WRAP標準向生產企業提出了明確的社會責任要求,如勞工作業要求、工作條件要求、環境要求及客戶投訴等。WRAP原則上承襲了1998年美國服裝協會的基本要求,標準頒布后很快得到了18個國家的服裝生產集團的支持。現已得到中國香港、斯里蘭卡、危地馬拉、土耳其的加工企業的貫徹響應。
“WRAP項目原則”是為滿足獨立生產廠認證的需要而制定。它規定了企業為獲得WRAP認證所必需滿足的法律、人權和道德條件。
l 法律和工作場所規范
l 禁止使用強制勞工
l 禁止使用童工
l 禁止騷擾或虐待
l 補貼和福利
l 工作時間
l 禁止歧視
l 健康和安全
l 結社自由
l 環境
l 遵守海關條例
l 禁毒